学校主页 HUST
当前位置: 首页 > 奖助工作 > 通知信息 > 正文

2017届毕业生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2-28 | 作者: | 阅读:次】
为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确定,从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开展武汉地区201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工作。

为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确定,从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开展武汉地区201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武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残疾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五类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每人800元。

三、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提出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院校初审、公示后无异议的,于2017331日前通过“武汉公共招聘网”(http://www.whjob.gov.cn/)集中申报,同时向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上报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于2017630日前将一次性求职补贴直接支付到毕业生在汉口银行开立的个人帐户。

四、所需材料

上述五类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向院校提供下列材料: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纸质档+电子档(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档;

3.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复印件,儿童福利证原件、复印件,烈士证明书原件、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或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收款凭证,以及学生本人与低保享受人、烈士的直系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等,纸质档。

4.2017求职补贴信息登记表,电子档(附件2)。

五、补充说明

1、学生家庭有低保证,如户口已从家庭迁出,除户口复印件及其他资料外,还需要提交由村、居委会或当地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同时还需要提供低保收入的银行流水。

2、 开户行必须为汉口银行。

3、请符合条件需要申请的同学于2017年2月20日晚之前将所需材料纸质档交至公管学院210罗东春,电子档发送至邮箱792937335@qq.com

公共管理学院研工组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2017求职补贴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