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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2018学年知行优秀奖学金及光华奖学金评选细则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9-27 | 作者: | 阅读:次】

公共管理学院2018学年知行优秀奖学金及光华奖学金评选细则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18学年优秀研究生和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做好我院2018年知行优秀奖学金及光华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类别

知行优秀奖学金依照评选标准共分为三类: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

第二条 申请范围及年限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均可申请。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2018级博士研究生中硕博连读生可回原所在班级参加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六)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七)前一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

(八)未按学校规定注册;

(九)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第四条 申请知行优秀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1.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15%

2.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3.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挂职经历,或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4.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3名,校级比赛个人前3名,团体第1名。

5.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显著社会影响,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6.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在权威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创办公司。

7.当年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研究生品德模范、研究生十佳党员、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共产党员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光华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和光华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1.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0%

2.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3.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利用专业知识进行社会调研,积极服务社会发展。

4.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8名,团体前5名,校级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5名。

5.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6.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申请专利。

7.当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1.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50%

2.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

3.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并作出显著成绩。

4.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

5.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6.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条 各类优秀奖学金具体操作细则

(一)知行优秀奖学金、光华奖学金总额由学校下达至学院,研工组根据各年级、各班的具体情况决定各项奖学金的名额如下:

1.博士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的评选,2015级博士总额为2000元,2016级博士总额为5000元,2017级博士总额为4000元,请各班根据本班具体情况分配知行优秀奖学金一、二、三等的名额,并于1012日之前报研工组审核;

2.2017级硕士研究生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1个,二等奖学金2个,三等奖学金8个;光华奖学金1个。

3.学校额外分配给校研究生会、校级社团等的奖学金名额不占我院名额,已获得校研究生会、校级社团等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参与我院的评选。

(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

1.知行优秀奖学金的评选,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和一、二、三等奖学金具体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实行总分(成绩、论文和活动分的加权)排名,同等条件下总分排名靠前的优先考虑,排名相同的情况下,集体活动分排名靠前(按实际获得的活动分)优先考虑。

2.若没有满足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的人选,则一等奖学金拆分为一个二等、一个三等使用,同理,若没有满足二等奖学金的人选,则二等拆分为两个三等。

(三)总分排名的工作将由院研会主席团及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完成,于1014日左右公示在学院网站或QQ群,请大家及时关注。另外,有关总分中论文加分的情况,论文若想作为评选依据必须见刊,成绩、论文和活动分截止日期为1012日中午12点。

第六条 评定时间和奖励办法

(一)评定时间及步骤 (仅供参考,以实际发布为准)

1.929-1012日,本人线下准备评奖所需的纸质材料。(如果和学业奖学金相比较,没有额外增加的加分材料,则不需要重复提交加分材料)

2.101-108日,本人提出申请,登录http://gs.hust.edu.cn/ “研究生系统(导师 研究生),在线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社会捐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导师在学生申请登陆http://gs.hust.edu.cn/ “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审核,或者授权院系代导师审核。

2)申请的学生双面打印审批表,导师签署意见后,12日中午12:00之前将纸质材料和审批表交至各班班长,逾期不再受理,班长于1012日下午6点之前将班级材料交到学院研工组210办公室。申请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和光华奖学金者还需上交一份以第三人称的身份为自己写的1500字左右的优秀事迹作为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纸质版双面打印;电子版发到邮箱:hustcpaygz@163.com

3.1014-16日下午6点前,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 如有异议可反馈至研工组;

4.111日上午12点前,所有获知行优秀奖学金者需登陆HUB系统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填报自己所获奖项,院系审核提交;对于HUB系统没有账号或账号有误的学生在智慧华中大线上填写《三助卡号更改申请表》申请更改,发放账号均以HUB系统账号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在HUB系统上提交的取消获奖资格,顺延至下一位。

(二)评选奖励

1.获一等、二等、三等知行优秀奖的研究生分别享受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2500元;

2.知行优秀一、二、三等不可兼得,知行优秀奖学金与光华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七条 附则

评选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公共管理学院研工组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