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为表彰更多优秀研究生,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一条 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
学院在籍的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委培、定向、少骨)。
第二条 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类别
(一)学院三好研究生
(二)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第三条 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一)学院三好研究生
1.政治思想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好
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意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至少在国际、国内重要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M=∑MiAi/ΣAⅰ;式中Mⅰ、Aⅰ分别为第ⅰ门学位课程成绩和学分数)在80分以上。
3.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在创建文明寝室活动中表现积极。
4.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总分(成绩、论文和活动分的加权)在65分以上。
(二)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
1.认真宣传、贯彻上级的指示和精神,并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2.担任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电子政务学会会长、副会长,各班党团支部书记、班长职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师生认可;
3.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三)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学习纪律严明;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
3.在科研创新、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等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4.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活动分在7.5分以上。
第四条 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研究生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延期毕业的学生;
(四)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五)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六)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八)有课程不及格;
(九)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十)其他有损学校和学院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 优秀研究生评选时间和奖励办法
(一)评选时间及步骤
1.评选时间在学校优秀研究生评选结束后进行。
2.评选步骤参照学校优秀研究生评选步骤进行。
(二)奖励办法
1.获以上三种荣誉称号的研究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一)由学院盖章后,送至档案馆并载入个人档案。
2.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不设名额限制,满足评选条件者即可积极申报。
3.学院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不享受奖学金。院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同年内不能兼得。院优秀研究生与校优秀研究生荣誉可兼得。
第六条 附则
(一)填表要求
1.申请表请用黑色笔填写;
2.申请三好研究生请写明总分,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请写明活动分和担任职务,申请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请写明活动分;
3.申请理由请按照评选条件一一写明。
(二)评选优秀研究生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公共管理学院
2014年12月2日
2014年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时间
1.12月8日前,本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导师签署意见,在党支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民主评议,取得党支部或班级会鉴定意见;
2.12月9日上午12点前,党支部、班委会在群众评议后的基础上,提出人选报院研工组,同时上交《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至院研工组,逾期不再受理;
3.12月11日前,院研工组审核后,将优秀研究生评选结果于风晓网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馈至研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