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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暑期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4-15 | 作者: | 阅读:次】
全体2015届秋季毕业研究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二〇一五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促进我院良

全体2015届秋季毕业研究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二〇一五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促进我院良好学风的建立,在评选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时充分体现“学术学习导向和国家需求导向”,本次评选延续上届我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届秋季毕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20156月答辩),学校按照20%控制指标。

二、评选进度

1.419日前,本人登陆HUB系统完成“优秀毕业研究生在线申请,下载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导师签署意见,在党支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民主评议,取得党支部或班委会鉴定意见;

2.42017点前,党支部、班委会在群众评议后的基础上,提出人选报院研工组,同时提交相关材料至院研工组,逾期不再受理;

3.421日至23日,院研工组审核后,将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于风晓网公示,如有异议可反馈至研工组。

三、评选细则

(一) 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学习成绩优良,累计加权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 在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称号或单项奖学金。

(二) 计分条件

1. CSSCI扩展版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1分,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3分,在D类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5分,在B类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7分,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10分,在ESI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15分。博士生在此加分上减去5分计算,直至减为0分。署名认定按照学校通行规定认定。

2. 加权成绩按照原始分计入。

3. 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计5分。以研究生就业信息网录入信息为依据。(见学校文件 http://gs.hust.edu.cn/readNews.do?newsID=2342 )

4. 获得省级各项奖励者,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1分,国家级奖励在上述计分上增加5分。不评等级的,按照二等奖计分。非第一作者的,按照位次等减1分,直至减至0.5分。

5.在读期间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其他突出成绩的,在满足其他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可直接评为优秀毕业生。

(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照研究生院下发的指标数确定。本次研究生院下发指标数为:硕士15个,博士6个。

(四)一票否决条件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3.延期毕业的学生;

4.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6.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7.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8.有课程不及格;

9.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11.在就业协议签订中有违约记录。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HUB系统申请:请选择“优秀毕业生(秋季)”;

2.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一份;

3.附件2:公共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纸质材料一份;

4.《暑期优秀毕业业生事迹材料(1500字)》或《优秀毕业就业案例(1500字)》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发送至785437604@qq.com(邮件主题:张三优秀毕业生材料);

5.学术论文或其他证明材料纸质版。(若论文已上CNKI期刊网或SSCI数据库,可免交论文复印件;若论文已经刊出但未进数据库,附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导师在论文首页签字;若论文已经被录用,附录用通知/论文全文,导师在录用通知签字;三好研究生等荣誉奖项不需要提交材料)。

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研究生工作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附件2:公共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