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3]30号),和武汉市武人社发(2013)66号文件精神,做好我院2015届毕业研究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和残疾2015届毕业研究生。
二、申领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11月24日前向院研工组提交申请材料: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档发送至ganfuguanlin@126.com,纸质材料交学院210办公室。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或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原件、孤儿证明(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烈属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
公共管理学院研工组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