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华中科技大学现公开招聘部分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见附表。
二、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请于2014年10月17日之前将个人简历(按照“岗位编号-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personnel@hust.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校不设现场报名。个人简历中应包含准确的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含入党时间)、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教育经历等。
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初审合格者考核相关事宜。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待遇
新聘用人员享受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四、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条件、详细流程等详见《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http://rs.hust.edu.cn/zpsys/index.jsp)
联系电话:027-87542427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
华中科技大学
2014年9月22日
附:华中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岗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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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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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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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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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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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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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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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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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包括学生党建、团建、学风教育、发展指导、科技文体活动、资助工作、宿舍文化建设、安全稳定等内容在内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2、完成学校及院系要求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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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所报院系学科或学科大类专业2015届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中共正式党员。本科毕业生应不超过24周岁(1990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原则上应不超过28周岁(1986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应不超过32周岁(1982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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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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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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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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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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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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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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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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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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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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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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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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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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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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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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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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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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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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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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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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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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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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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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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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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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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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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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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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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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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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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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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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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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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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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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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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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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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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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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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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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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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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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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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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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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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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