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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 | 发布日期:2014-09-25 | 作者: | 阅读:次】
因工作需要,华中科技大学现公开招聘部分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见附表。 二、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请于2014年10月17日之前将个人简历(按照“岗位编号-姓名”格式命名

因工作需要,华中科技大学现公开招聘部分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见附表。

二、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请于20141017日之前将个人简历(按照“岗位编号-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personnel@hust.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校不设现场报名。个人简历中应包含准确的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含入党时间)、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教育经历等。

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初审合格者考核相关事宜。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待遇

新聘用人员享受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四、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条件、详细流程等详见《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http://rs.hust.edu.cn/zpsys/index.jsp

联系电话:027-87542427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

华中科技大学

2014922

附:华中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岗位编号

招聘单位

招聘
人数

岗位职责

岗位要求

F001

电信系

1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包括学生党建、团建、学风教育、发展指导、科技文体活动、资助工作、宿舍文化建设、安全稳定等内容在内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2、完成学校及院系要求的其他工作。

限所报院系学科或学科大类专业2015届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中共正式党员。本科毕业生应不超过24周岁(1990101日之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原则上应不超过28周岁(1986101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应不超过32周岁(1982101日之后出生)。

F002

电气学院

1

F003

生命学院

1

F004

土木学院

1

F005

能源学院

1

F006

管理学院

1

F007

化学学院

1

F008

计算机学院

1

F009

自动化学院

1

F010

船海学院

1

F011

经济学院

1

F012

人文学院

1

F013

法学院

1

F014

建规学院

1

F015

物理学院

1

F016

光电信息学院

1